| 商务要求 |
1、招标要求备注: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含反恐救援;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在公安部012采购部门入围产品,报备、登记,获得许可生产或经营销售警用装备、器材、设备许可。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含特种装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供货、技术能力的独立法人。 2、供货产品必须提供全新的产品;询价文件技术参数指标、保单、检测报告、授权书等要求必须全部满足,不能满足的,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投标产品必须标明品牌型号,拒绝三无产品,未标明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公告发出后3日内签订合同。 3、交货期:5天内完成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全部或部分货物交货延时或不符合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采购单位不予验收并作无效标处理,并追究供货商相应的责任。 4、质保期:1年。免费培训装备的使用。 5、付款方式:装备验收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6、售后服务: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保修期后需提供成本价格的终身维修服务。出现故障等问题后,需2小时内快速响应问题,收到保修要求后24小时内到场维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征求用户同意。 7、须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文件附件技术参数指标、设备清单、备注要求必须全部满足,不能满足的,作无效标处理。 8、应工作需要,中标后招标单位在采购金额不变的情形下要求变更少量货物,供货商应当满足,招标单位不承担由此情况产生的费用。 9、重点提醒:竞标单位在预中标2天内提供所有产品的样品给采购方,样品不全或者样品不符合要求的则中标无效。竞标单位在预中标2天内提供采购文件内所规定的的产品的原厂检测报告、授权书(需加盖公章)给采购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中标无效。中标签订合同后供货按样品标准供货,并经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收货;不接受未经确认认可的货物和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