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更新时间:2020-07-23
点击次数: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石河子某单位的委托,就师市采购(2020)417号、石河子某单位智能网络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单兵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石河子某单位智能网络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单兵无人机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师市采购(2020)417号
1.3采购内容:
|
分包名称 |
石河子某单位智能网络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单兵无人机采购项目 |
|
品目名称数量 |
石河子某单位智能网络对讲机80台、执法记录仪30台、单兵无人机2台 |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详见谈判文件 |
|
用途 |
办公 |
|
预算金额: |
166000元(其中对讲机48000元,执法记录仪48000元,无人机70000元) |
|
最高限价: |
166000元(其中对讲机48000元,执法记录仪48000元,无人机70000元)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2)须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特约维修站证书、客户服务中心证书;须保证设备能够在新疆指定的售后维修站维修;须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检测报告;
(3)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取费标准:按石财建【2012】8号文计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和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详见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线下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7月24日10点00分到2020年7月28日20点00分,在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商城C座9楼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领取采购文件。(由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于2020年7月15日起进行系统迁移工作,期间将暂停一切平台操作流程,兵团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线上业务操作。)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注:在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商城C座9楼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2、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谈判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二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河子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 地 址:石河子上海商城
邮 编:832000 邮 编:832000
联 系 人:李成成 联 系 人:闫春艳、王珍
电 话:18509939778 电 话:15700970145
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