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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便携式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23点击次数:

  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公安厅委托,就山东省公安厅便携式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山东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便携式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SDHJ-2020-ZC016CS

  四、代理机构: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单位:万元)

 

 

便携式执法数据采集设备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无不良记录;

5.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及规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1392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0日,上午8:3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路76号院4楼招标部办公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4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证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否则不予办理。

  七、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响应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路76号院4楼第一开标室

  九、联系人: 李智

  电 话:0531-86913467

  邮 箱:sdhjzby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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