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项目编号:玮元-A2020148
项目名称: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巡特警大队反恐防暴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30
最高限价(万元):130
采购需求:三、采购内容: 3.1采购预算:1300000.00元。 3.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1辆反恐装备车改装、2辆特警运兵武装处突机动单元车改装及8辆特警摩托车改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3.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 3.4运维期:两年(免费运维期) 3.5质保期:一年 3.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7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持有国家和公安部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责任保险证明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受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巡特警大队反恐防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1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4.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4.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省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4.3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截图; 4.5本项目整体发包,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7-23 09:00至2020-07-29 17:00,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景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8-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08-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胥家营路
联系方式:0879-6225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0871)65613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丽、唐舒婷
电 话:0871-65613259
附件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