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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装备(森林消防水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16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陆河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装备(森林消防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3-202007-214001-0012

  项目名称:陆河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装备(森林消防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陆河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装备(森林消防水车)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规格、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陆河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装备(森林消防水车)采购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1

  1. 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

  2.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与售后服务的要求按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合法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领购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无误后即可领购: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

  ②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报名供应商所在单位近月份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

  1)所有领购的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2)领购时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购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汕尾市陆河县人民南路197号

  联系方式:0660-5666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联系方式:0660-8915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660-891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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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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