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项目概况 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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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公开-2020-19 | ||||||||||||||||
2、项目名称: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576,280.00元 | ||||||||||||||||
最高限价:25762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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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1 采购编号:荥财公开-2020-19 项目编号:荥政采20200094 1.2 项目名称: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 1.3 预算金额:2576280元 最高限价:2576280元 1.4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序号:1 包号:荥政采20200094-1 包名称:包一:执法考勤车、商务车、工字型警灯警报器的采购 包预算(元):1054380 包最高限价(元):1054380 序号:2 包号:荥政采20200094-2 包名称:包二:公安执法设备的采购 包预算(元):1521900 包最高限价(元):1521900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金额(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就所投分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分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分包,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分包。 1.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1.7 质保期: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按国家要求执行。 1.8 质量:合格;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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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以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四表一附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将查询结果附到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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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7月22日 至 2020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三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三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7月22日至2020年07月28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7.2请供应商务必按照”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小时登录”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时间截止后无法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7.4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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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公安局 | ||||||||||||||||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繁荣路1号 | ||||||||||||||||
联系人:姚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6701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A号楼A座2207室 | ||||||||||||||||
联系人:韩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66668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6666861 | ||||||||||||||||
发布人:蔡金保 | ||||||||||||||||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