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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刑队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21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刑队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投标产品的其他证明材料。(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刑队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01-002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0-052)

  3、预算编号:16-20-4523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刑队实验室采购一批试剂及耗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址交付。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7、采购预算金额:2070000.00元(国库资金:207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中Y扩增检测试剂盒(200人份/盒)、POP-4胶(960次/包装)、阳极缓冲液(4瓶/包装)、阴极缓冲液(4瓶/包装)、HI-DI(25ml/包)、片段分析用600(LIZ波长)标准品(800次/包装)、微量离心管(1.5ml)、微量离心管(2ml)、扩增检测试剂盒(200反应/盒)、扩增检测试剂盒(400人份/盒)、扩增检测试剂盒(200/人份)已通过进口论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最高限价:无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1、项目联系人:顾晟怡

  12、电话:67227568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7-2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21 16:00:00至2020-07-2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8-12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46号5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肆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3)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区石化蒙源路110号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复地金石湾二期46号502室

  邮编:200540邮编:201508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陆顺

  电话:37990110电话:67227568

  传真:/传真:6722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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