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要求,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响应人密封响应。
1.1. 项目编号:JC-HJ20200058
1.2. 项目名称:2020年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1.3. 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共1包,总预算:96.31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
1 |
铝合金路障 |
台 |
13 |
|
2 |
重力感应肩灯 |
个 |
300 |
|
3 |
全自动遥控路障 |
台 |
12 |
|
4 |
急救箱 |
个 |
20 |
|
5 |
吸顶式警灯 |
个 |
20 |
|
6 |
反光背心 |
件 |
100 |
|
7 |
组合式防暴警棍 |
套 |
210 |
|
8 |
侦查摄像机 |
台 |
14 |
|
9 |
密录机 |
台 |
15 |
|
10 |
高压电击器 |
支 |
12 |
|
11 |
高压电击枪弹 |
发 |
100 |
|
12 |
激光炫目器 |
个 |
15 |
|
13 |
定向强声驱离器 |
个 |
3 |
|
14 |
防暴喷雾驱散器 |
个 |
10 |
|
总计(元) |
963100 |
本次磋商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细内容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响应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4.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付
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96.31万元
1.7. 最高限价:96.31万元
1.8.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1.9.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接受响应时间:2020年7月31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1.10. 响应地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1.11.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付警官
联系电话:0879-2173106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79号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
联系电话:021-33292999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
1.13. 响应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通知,请各响应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