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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水域智能救生快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更新时间:2020-07-10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水域智能救生快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HW2006240264;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水域智能救生快艇;

  预算金额:人民币7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8万元;

  采购需求:水域智能救生快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若投标人为201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7月-2020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包括分公司)(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投标人(包括分公司)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16:00前。

  3.4投标人(包括分公司)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包括分公司)。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3.9 单位法人、负责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6时。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下午16时;

  投标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2020年7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6时。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提交方式请见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 系 人:吴忪

  联系方式:0431-84895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0431-81124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瑛琦

  电 话:0431-81124285

  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4、代理机构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统一收取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签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网上开标专用QQ号和询标邮箱授权函、投标保证金票据。

  6、投标人须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加入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并现场确认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

  特别提示:如开标时仍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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