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成都市公安局武候区分局拟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采购警用装备一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采购人已组织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审核论证。 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武候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武候区分局警械设备(2020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37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20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213号
联 系 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28-86406656
附件:需求论证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