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新式单警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czcg202006-376-02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3日
开标日期:2020年07月1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吉安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靖江市马桥镇高新科技产业区振兴南路89号
中标金额:贰拾万零捌仟元整(¥2080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永泉、王精明、张明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11号
联系人:张从明 05503064711-2158
联系方式:05503064711-21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亚东新城623-625室
项目负责人:鲁东春
联系电话:18955030817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1300元):43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15日(2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公安局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11号、 联系电话:05503064711-215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