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WZ)000524
项目编号: FHGJ-2020-16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DNA血样采集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6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吴忠市公安局DNA血样采集卡项目(二次)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4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68000 | |
数量合计: | 40000 | 预算合计: | 268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 货 期: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 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 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以上企业投标。1.1对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评审的说明1.2 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1.3 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以下情况视同为不满足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②投标报价中未对大型、中小型及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分类的。③唱标过程有投标人对某家投标企业自报企业类型提出异议的,经评委认定情况属实的;④评审过程,经评委评审投标企业的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与所投标的企业类型不符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3、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07-15 08:30:00 至 2020-07-22 17:0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7-27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交管局西侧聚安星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07-27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交管局西侧聚安星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 0953-212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东侧银川万达中心B座1403室
联系方式: 0951-5557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泽
电话: 0953-212891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何志峰
电话: 0951-555763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吴忠市公安局DNA血样采集卡招标文件二次招标文件.doc |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