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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关于4G执法记录仪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15点击次数:

  附件1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关于4G执法记录仪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ic1) 附件2.pdf
附件2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关于4G执法记录仪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ic2)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关于4G执法记录仪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JC-2020048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关于4G执法记录仪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通支队采购35台4G执法记录仪、7台4G无线采集站、软件服务器平台,确保4G执法记录仪采购后正常按照4G标准现场传输及使用。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6.1 4G执法记录仪35台、4G无线采集站7台;

  6.2 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人员安排、专业培训安排、故障处理等);

  6.3 音视频数据管理平台一套(含4G图传功能模块);

  6.4 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中,如出现故障,供应商应免费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提供替代品供采购人临时使用,替代品将在供应商维修好后退还;若非采购人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将无条件更换设备;

  6.5 质保期:整体2年(易损件1年);

  6.6 如采购人在合同期间需功能定制(比如开发APP、小程序等),供应商须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另外计费)。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整体2年(易损件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磋商响应函(原件);1.2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注一: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6、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至 2020年07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yzrxgcgl@163.com,联系电话:0514-82101606),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7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5、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账 号:1108020909100123170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7月27日15点00分)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供应商可不到场参加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采用快递邮寄方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公司(按公告上地址和联系人寄送)。

  5.2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请各位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审小组就投标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供应商联系不上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

  地址: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李清雯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雯

  电 话:  0514-82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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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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