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委托,现就其物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WS2020-JJGA08
二、磋商内容:
标项 |
标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及投标上限价 |
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供货地点 |
1 |
物管设备采购项目 |
批 |
1 |
269059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及安装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hzwszb@163.com):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供应商报名表。
五、磋商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磋商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密封、效力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三类:
5.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5.2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数量为2份(一正一副),须密封封装,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为无效。
5.3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需分别密封,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到开标地点;
②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整(邮寄地址: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576号二楼,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6-88781913/0576-82966133))。
5.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5.5磋商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全部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全部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法按时解密的,启用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线下开评标。如果某位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标,不启用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5.6▲未传输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响应无效。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7月 24 日上午0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开始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576号二楼(开标室)。
八、相关注意事项:
1.磋商公告期限:质疑和投诉中对磋商公告信息(含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磋商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磋商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报名成功后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成交公告期限: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投诉处理(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complain/index.html);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6.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脑及CA解密设备自备。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名峰;联系电话:15088711407;
质疑接受人:徐升;联系电话:0571-85340710;
报名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1-85334203;传真:0571-85342190;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15室;
2、采购人: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3968627058;
质疑接受人:章先生,联系电话:134862809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杨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2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