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一、项目编号: PACG2021-GK-01
二、项目名称: 磐安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697544(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光南路89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磐安县公安局无线图伟系统(4G执法记录仪)建设 | 磐安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 | 诚泰/大华/希捷 | 1 | 697544 | DSJ-0CTT6A1/ZCS-0CTA2/音视频证据管理平 台 V1.0/DH-EVS5036S-R/ST6000NM021A/DH-AGS-B8101S3C- B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聿刚,陈子灿,李盛华,陈峰,孔耀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安县公安局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路1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春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46-52955
质疑联系人:陈炜平
质疑联系方式:1386799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乐飞 陈娅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65308
质疑联系人:105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1386799134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