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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技术法医耗材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10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刑事技术法医耗材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10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CG2020163100(0868-2049ZD556H)

  项目名称:刑事技术法医耗材一批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刑事技术法医耗材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 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分包和转包。本项目产品清单1-26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其它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1006

  方式:免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10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者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者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07月14日 18:00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aoan.gov.cn/jyzx/),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07月16日 18:00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中心网站首页”项目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 http://www.baoan.gov.cn/jyzx/jyxx/zfcg/xmdy/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aoan.gov.cn/jyzx/),在”项目质疑管理→录入项目质疑“功能点中向我中心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

  联系方式:0755-84467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1006

  联系方式:许小姐 0755-82786018/8278603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  0755-82786018/8278603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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