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拟对漏电探测仪项目进行进口产品论证,2020年6月22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消防救援需要,拟采购产品需同时满足:
(1)卡扣材质:优质不锈钢
(2)整机重量:230g
(3)工作温度:-29℃~49℃
(4)开机方式:提拉式
(5)报警方式:声光报警
(6)开机自检方式:1秒自检并提示自检成功
(7)探测范围:160°
(8)电池类型及数量:7号碱性电池3枚
(9)使用时间:2年,开机待机6个月
(10)220v~380v~24kv及以上
(11)工作频率:50/60Hz
(12)报警声:100分贝
(13)报警产生距离 0.00~5.48米或更远距离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上述要求的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产品。上述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涛霞 刘秀萍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905室
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