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消防招标

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12-01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一、TDZFCG(HFCX)20201201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15.5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5.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21553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改造动中通卫星通信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内容;

  3、投标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3)现场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王鲁豫:18890907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马玲、闫雪宁 :0901-622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鲁豫

  电 话:  18890907810

扫一扫,添加微信

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Copyright © 2008-2020 fdzb119.com 锋盾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2024091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