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标
一、处理年度:2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郯城县应急管理局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装备器材、特勤消防站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标包:SDGP371322202002000185
三、投诉人:青岛华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2:
采购人: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主管部门: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四、处理结果:撤销投诉
处理决定详情: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撤回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理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附件:郯城县财政局文件
郯财采〔2020〕16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青岛华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思源路39号6号车间
法定代表人:马正骥。
被投诉人: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银雀山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刘执霞。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20年9月10日关于郯城县应急管理局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装备器材、特勤消防站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322202002000185,包号:B包)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撤回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理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郯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郯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郯城县财政局
2020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