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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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政府乡镇消防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更新时间:2020-11-03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

  BZCG2020 307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政府乡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楚胜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季梁大道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壹拾陆万元整(¥26160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万友、赵金成、谢兴华、李炎、李晓坚、张奇、郑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0年10月9日

  3.招标(采购)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 11月13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9502。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亳州市涡阳路118号

  联系方式: 0558-5555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  0558-5123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558-512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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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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