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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0-11-02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BB2020WHCGX0811-重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蓝剑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产业园官塘路6-4号

  3、成交金额:65.8465万元(优惠后报价为61.8957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五河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

品牌(如有):详见结果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结果公告附件

数量:详见结果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结果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斌(组长)、周敏、郭保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壹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普通警察制服195人,特警制服41人,交通警察制服110人

  2、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招标(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预算:70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7日

  6、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10月30日16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人民警察服装销售资格的经销商

  8、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9、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12、综合评标法得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蚌埠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16号

  联系方式:1385527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3层南侧

  联系方式:0552-3056036、18096552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保同(采购人代表)、李海心(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3855278511(采购人代表)、1809655269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表

  3、报价单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详见评审情况一览表

  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公告单位:五河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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