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一、项目编号
XSZZFCG-20200900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咸宁财采计备[2020]002483号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安普信和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17.8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标准品及实验室设备配套安装改造)1套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安家,程瑞明,陈斌,王华锋,王纪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0-20
2、评审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一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表(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计价收取。
2、收费金额:3.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湖北保都招标网》
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各有关当事人如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18995822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1897281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杨工
电 话:1897281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