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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0-10-30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SZZFCG-20200900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咸宁财采计备[2020]002483号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安普信和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17.88(万元)

货物类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标准品及实验室设备配套安装改造)1套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安家,程瑞明,陈斌,王华锋,王纪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0-20

  2、评审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一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表(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计价收取。

  2、收费金额:3.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湖北保都招标网》

  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各有关当事人如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18995822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1897281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杨工

  电 话:1897281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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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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