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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公安局采购 警械设备—视频内窥镜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更新时间:2020-10-22点击次数: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警械设备―视频内窥镜“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20年10月2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苏州市公安局为满足工作需要,需购置”视频内窥镜“且必须具有如下功能要求:

  1.采用CCD感光元原件,像素≥44万,使用日光显示屏;

  2.软管末端弯曲角度不小于130°,符合1mm精细微调,可锁定当前角度;

  3.工作软管具备长度标记功能。

  4.工作软管必须为红外光源,全黑环境中无红曝点,直径小于等于4mm,视场角≥80°,数字变焦≥5倍,亮度控制≥16级,可调式增益控制≥4级;

  5.后端控制具备物体对比测量功能;

  6.具有影像黑匣子功能。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核实目前国内尚没有同时完全满足以上功能及技术要求的产品,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符合功能及技术要求的进口产品。

  该产品也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赵燕 联系电话:0512-6511100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

  联系人:叶素萍 联系电话:0512-65201419

  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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