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可以为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单位或生产商的授权经销单位,但同一品牌产品仅能由制造商自行或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该品牌产品所有供应商均将被否决投标(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授权书)。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应有类似消防车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3、其它要求: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交货后能够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牌照(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1)供应商业绩信誉及资信良好。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系统内无失信行为;(2)在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与采购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9)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响应文件。6、凡首次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参加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登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s://zbcg.jchc.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审核通过。若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