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标
一、项目编号: [2020]1499号(FS)
二、项目名称: 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泡沫消防车、抢救救援车、消防器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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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2341754(元) | 鞍山衡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鞍山市千山区衡业街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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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泡沫消防车、抢救救援车、消防器材 | 小将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2341754 | 详见采购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益军,潘家新,钱亚明,袁绍平,杨晓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75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81012
质疑联系人:330624018091fp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8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汉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500666
质疑联系人:吕小玲
质疑联系方式:1345459672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