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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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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汇竞磋(货物)20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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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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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公安局应急装备物资购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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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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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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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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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6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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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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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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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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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AttachGuid=e9d6ebf1-50b8-4518-a1f5-a18b0e2412c3&FileCode=Z189&ClientGuid=c7a99c71-fe1a-4a6d-8087-86bd7a521db8&BiaoDuanGuid=null&FileCode2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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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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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首页截屏及下载的信用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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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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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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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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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至 2020-10-26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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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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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领取或网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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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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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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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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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1-1号西宁海关家属院2号楼1单元6层1065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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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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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谈判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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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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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正汇竞磋(货物)2020-008-1
分包名称:民和县公安局应急装备物资购置表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子账号:777990520100033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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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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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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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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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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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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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1-1号西宁海关家属院2号楼1单元6层1065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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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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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民和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972-8533015
联系地址:民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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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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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75117
联系地址:青海正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1-1号西宁海关家属院2号楼1单元6层1065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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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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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交通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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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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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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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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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00028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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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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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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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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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民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52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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