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07512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单警装备及防护、警示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川盾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四川川盾警用器材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希望大道二段158号25栋2单元1层115号。
中标(成交)金额128.46万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单警装备及防护警示设备采购一批;中标货物名称:详见上传附件;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上传附件;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货,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进行首次培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永清(组长)、栾健、张超、王奇、胡正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1813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评审情况已上传至附件;2、本项目中标标的名称及品牌、数量、单价、详见上传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87595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星狮路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30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杜鹏;联系电话:028-85558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28-855584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