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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设备项目采购包件二(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10-15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

  510823202000064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设备项目采购包件二(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骤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1号汇龙湾广场易初莲花购物中心5021号

  中标(成交)金额1964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设备项目采购包件二(第二次);品牌(如有):手机取证分析系统;规格型号:盘古石、P-T50 ;数量:1套; 单价:196400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服务要求:6.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何智(业主代表)、王振平(组长)、李朝韦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39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案登记编号:剑财采备案2020-22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

  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283908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2号路万源大厦1栋15-1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发容;联系电话:0839-331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28390893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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