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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购置项目进口产品(电动破拆工具组)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10-15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购置项目进口产品(电动破拆工具组)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XFJ-2020-0915-A01

  项目名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购置项目进口产品(电动破拆工具组)

  预算金额:6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购置项目进口产品(电动破拆工具组)

14

6300000

整套工具(含锂电池)为同一品牌,电池可互换通用,可以连接发电机持续不断工作,包括电动泵、电动扩张器、电动剪切钳、电动撑顶器、电动链锯、电动切割锯、电动破碎镐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至 2020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程报名

  方式:远程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时提交的资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投标不需要)、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645709441@qq.com:(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6)邮箱号;(7)需提供资料扫描件;对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以电子版格式发售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开标时须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两份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

  联系方式: 吴贺亮 0991-361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博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创新空间306-2

  联系方式:陆工 18160546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贺亮

  电 话:  0991-361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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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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