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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彭州市应急管理局彭州市社区(村)微型消防站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10-15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
    510182202000083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应急管理局彭州市社区(村)微型消防站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沙河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1栋9层7-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833798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采购内容:三轮消防车等;品牌:威龙等;规格型号:WL760D等;数量:26台等;单价:12000元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杨进跃(组长)、谢焕武、李宁、周吉日、徐罡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定额13500元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号:(2020)0503号。2、监督单位: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3888323。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5、监督单位: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7、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6、请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7、 采购品目:A0322-安全生产设备。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五贤东路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3713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蒲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668/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蒲先生
    电话: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668/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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