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无棣县新海工业园管理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为了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改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状况,现需购买消防车3辆。
采购预算资金27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改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状况。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其他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内如有适用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以最新的为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 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的期限和地点
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期限。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需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8、项目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与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服务期限内如有适用的最新规范、规程、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0 年 09 月 29日 起,至 2020 年 10月0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 年 10月 0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无棣县新海工业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 孙主任
电 话: 0543-2258909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柳堡镇新海路新海工业园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炜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43-6428890、18954364918
地址:无棣县丰泽大厦 506 室
日期: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