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52020000574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人员基础信息标准采集一体化设备、智能手印拍照系统及激光测距仪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9月0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原 询价通知书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中: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XX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0年09月1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 A032506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监督管理办公室:青羊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6699817 计划号: (2020)0575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1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8-864060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电话: | 13028195563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