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激光眩目器、高压电击手枪、高压电击枪弹、防爆喷雾驱散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0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BJZZZB-2020-01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激光眩目器、高压电击手枪、高压电击枪弹、防爆喷雾驱散器项目
预算金额:48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 至 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008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规格、数量、参数及要求 |
总预算金额(元) |
1 |
激光炫目器 |
具体数量见附件,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3625000 |
3 |
防爆喷雾驱散器 |
具体数量见附件,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1206000 |
2、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注:①供应商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一年(2019年8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
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祁警官、王警官:18586006339、18647390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李坤基、刘红燕:0471-5223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坤基、刘红燕
电 话: 0471-522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