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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储备救灾物资及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9-09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储备救灾物资及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0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CZB20H039

  项目名称: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储备救灾物资及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2,960.00

  最高限价(如有):1,302,96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储备救灾物资及救援装备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招标文件编号:GDQCZB20H039

  (2)项目类型:货物类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5)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及开标当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30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

  1.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

  温馨提醒:为使项目中标结果顺利公告,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操作(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北92号

  联系方式:0753-331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联系方式:0753-2331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沁铭

  电话:0753-2331399

  附件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储备救灾物资及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ic1)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储备救灾物资及救援装备采购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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