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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王村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货物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9-11点击次数:

  招标编号: M0HWX02000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治王村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以 民航华北函[2015]4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山西省和长治市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87.51%和12.49% 招标人为 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治王村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 0748-2042CA1090DJ/01 2.3建设地点:长治王村机场。 2.4招标范围: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射线检查系统、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台式痕量爆炸物和毒品探测仪、液体安全检查系统、防爆罐、双视角双通道X射线检查系统、超规行李双视角X射线检查系统、货运双视角X光射线检测系统、滚床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2020年10月31日前具备交货条件。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设备在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当日起30日内运抵安装现场交货。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王村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 0748-2042CA1090DJ/01 2.3建设地点:长治王村机场。 2.4招标范围: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射线检查系统、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台式痕量爆炸物和毒品探测仪、液体安全检查系统、防爆罐、双视角双通道X射线检查系统、超规行李双视角X射线检查系统、货运双视角X光射线检测系统、滚床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2020年10月31日前具备交货条件。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设备在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当日起30日内运抵安装现场交货。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无 资质, 无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进口设备,则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均认可)。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对于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目录内的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拟供设备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套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11 11:00:00 至 2020-09-16 16:00:00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至 11时,下午 13 时 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登记资料上传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同时携带投标登记资料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史海彪,联系电话:010-84384805。投标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人民币):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账 号(人民币):626679362;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4.3如领购招标文件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付款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如付款方仅能提供单位名称或者付款方是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4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及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59.110.112.42:4010/)完成注册、提交审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10-14 14:00:00 ,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长辛路69号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黄俊锡     联 系 人:  史海彪  
  电    话:  0355-2253150     电    话:  010-8438480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hihb@casc.com.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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