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项目概况 雅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公馆1981B区1栋3楼)现场或远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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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8012020000157 | ||
项目名称 | 雅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2990000.00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29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 ||
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到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公馆1981B区1栋3楼)现场或远程获取 | ||
方式: | 1、现场办理: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远程办理:供应商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将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865682452@qq.com。3、报名咨询电话:0835-3587868。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 ||
售价: | 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0年09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公馆1981B区1栋3楼)本项目开标室。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财政监管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0835-2623238;2、备案号:YAS2020备511801-000266。3、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雅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
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5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江旋;联系电话:0835-22309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公馆1981B区1栋3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凡;联系电话:0835-35878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鑫 | ||
电话: | 18728172119 |
一、项目概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及四川省消防总队《全省消防部队训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支队自身、各方面已具备条件,在名山消防大队现有场地,经多方单位现场勘查设计,立足于本支队辖区内各中队及重点防火单位,进行各类灾害事故的预防、培训和支队消防战斗人员的实战训练及业务理论培训工作。让训练基地由单一型向复合型、操场型向实战型、技能型向战术型转变。我支队在名山消防大队现有场地根据现场勘查,反复测算论证,依托现有基础建设和训练设施,拟增设固定消防设施训练模块、抢险救援训练设施、真烟真火训练设施、危化品模拟训练设施、大型火灾模拟演练训练设施、应急、危化处置展示、报警指挥模拟训练平台设施、各类重复破拆救援训练设施,心理体技能训练设施、环境处理系统等设施设备。
二、※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三)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均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三、履约能力要求
(一)实施方案应包含产品设计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
产品设计方案: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完整性、精细化、量化清晰程度、产品的安装技术支持等,设计方案能充分体现以上内容且具有可行性,能最大限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含:供货计划和供货周期安排、项目验收方法、质量措施、对不可预见因素的预测等。
(二)售后及培训方案(应包含排产供货方案、运输方案、安装调试方案、运行维护方案、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等)。
注: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
2、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技术人员(1~2人次)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
3、安装调试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定期维护。
4、在质保期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保修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每年进行1-2次的安全巡检,并出巡检报告;若采购人遇故障后求援,需要保证2小时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工程电话不能解决故障,即使有特殊情况,需要保证在2个日历日内到现场处理。供应商按市场平均价打折提供各相应零配件及消耗性材料,并进行安装或补充。
5、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6、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常规备品备件。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履约要求
1、履约时间和地点
1.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1.2履约地点:服从采购人安排,将货物运输安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保期:五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所有设施设备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审计价格的所有款项。
5、包括货物设计、材料、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保险、培训、风险、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验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