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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宁德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调整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10-29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01-购买标书登记表.doc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宁德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调整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PM-2411031032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宁德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调整部分)

  预算金额:905.3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5.3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1:标的的名称:防护类设备1 ;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采购包 2:标的的名称:防护类设备2;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采购包 3:标的的名称:通信类设备 ; 数量:64台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采购包 4:标的的名称:侦检类设备;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采购包 5:标的的名称:破拆支撑类设备;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采购包 6:标的的名称:救生照明类设备;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采购包 7:标的的名称:灭火类设备;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采购包 8:标的的名称:水域救援类设备;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 1、采购包 2、采购包 3、采购包 4、采购包 5、采购包 6、采购包 7、采购包 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采购包 2、采购包 3、采购包 4、采购包 5、采购包 6、采购包 7、采购包 8均适用: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2: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3: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4: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5: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6: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7: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8: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 1、采购包 2、采购包 3、采购包 4、采购包 5、采购包 6、采购包 7、采购包 8均适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对各采购包中列明的所有设备(按照第五章一、项目概况表格要求列明的所有设备名称提供)逐一进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

  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公开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购买标书登记表(表格中须注明所报采购包)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hhzbnd@163.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502014170007436

117020100100274910

开户名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3.各投标人对照好保证金账户与标书费账户,对应的费用打错账户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其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9号(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林先生 :1505933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

  联系方式:陈郑晰/施迎/龚酩枫:0593-251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龚酩枫

  电 话:  0593-251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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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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