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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监狱采购5G执法记录仪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点击次数: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委托,现就其浙江省金华监狱采购5G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JH-B202413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简易程序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备注

1

5G执法记录仪

移动执法音视频数据管理终端

48万元

因执法记录仪迭代更新需要,拟采购120台5G执法记录仪,该设备附带视频音频管理模块和本地存储空间32T,可实时在线查看。单价4000元/台,合计480000元。详细采购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股东或联系人为非浙江省监狱系统副处以上及本监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联系人;

  (四)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响应。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三)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邮箱:2573097926@qq.com)发送。

  (四)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费汇款凭证截图;

  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缴纳形式:

  ①银行转帐:

  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指定帐户,递交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名字过长可简写)。

  户 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2080130192000279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

  ②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

  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交易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和保单的银行和保险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金华市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保单和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7:00前[①银行转帐形式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②以保函形式缴纳的,须于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纸质保函送交至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处,逾期缴纳或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未按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地点:

  (一)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金华监狱招投标办公室一楼开标室,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采购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在浙江省金华监狱招投标办公室一楼开标室。

  十、评审过程中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及澄清回复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573097926@qq.com,澄清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十二、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浙江省金华监狱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开化村

  业务联系部门:狱内侦查支队

  业务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072817555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720349

  (二)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发售获取文件:周凡意联系电话:15669507826

  项目咨询(负责人):周凡意联系电话:15669507826

  邮箱:2573097926@qq.com

  (三)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纪检科 0579-82720464

  浙江省金华监狱

  二0二四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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