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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次)信息通信车辆装备更正公告(二)

更新时间:2024-08-29点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XF-2024GZ(2)-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次)信息通信车辆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三)专用技术需求(标包1、2、3、4、5、6)

标包4货物“专业任务无人机A”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1.2尺寸:翼展≤3.2m,机身长度≤1.7m;[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以验证此参数]”

标包4货物“专业任务无人机A”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1.2尺寸:翼展≤4.7m机身长度≤2.2m;[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以验证此参数]”

2

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适用各标包)……3.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函)及请款函且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价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并经采购人对合同中所有装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签署到货验收合格报告),中标人在递交请款函且经审批通过后,提供全额有效发票及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报告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以上材料后3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函)及请款函且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价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并经采购人对合同中所有装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签署到货验收合格报告),中标人在递交请款函且经审批通过后,提供全额有效发票及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报告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以上材料后3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3

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1日09点00分”

“2024年9月13日09点00分”

  注:公开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陈助理、赵助理,0771-322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黄弋珊、陈法林,联系电话:0771-5824699(分机号:812、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弋珊、陈法林

  电 话:  0771-5824699(分机号:8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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