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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标前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6点击次数:

  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娜

  项目联系电话:130313980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1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米娜 130313980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寇旭辉 13689924266

  代理机构地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与塔城西路交汇处和谐玫瑰国际A座写字楼20楼会议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拟对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标前技术参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望社会各界客观、公正的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标前技术参数征求内容:

  1、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等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其中采购技术指标主要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无描述错误、有无歧视和排他、有无限制性和指向性、采购货物是否为唯一供应商以及相关检验、认证、市场占有率、国标时效等情况。

  2、标前技术参数征求方式:公告征求意见。

  3、报送要求

  3.1.资料报送时间: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29日

  3.2.资料报送要求:

  请及时下载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针对需要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请按照采购需求修改意见书的格式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请扫描为pdf格式,随营业执照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20:00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不在征集期内发送的反馈表视为无效反馈表。

  反馈表命名方式:(产品名称)采购需求修改反馈意见表。

  邮件命名格式:产品名称-公司名称-采购需求修改反馈意见。

  网络递交:请于接收期限范围内的工作时间10:00-20:00,邮箱:548749567@qq.com

  4、其他说明

  4.1.对于项目技术需求不足三个品牌或三家供应商的,对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2.本次公开的标前技术参数征求是采购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资料收集仅用于采购前参考,递交问卷调查表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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