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招标公告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的委托,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_食药环侦实验室快速检测侦查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_食药环侦实验室快速检测侦查设备
二、计划编号:[2020]0040
三、计划捆绑编号:【行采】[2020]0021
四、项目编号:DC[2020]0045/GZCG2020-246
五、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694,700.00元
六、采购内容:食药环侦实验室快速检测侦查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七、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八、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质量标准:合格
十一、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四)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五)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六)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七)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八)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http://www.hljcg.gov.cn)“凭帐号密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获取招标文件。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7层)开标大厅。
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十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457-345810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项目联系人:季怡丰
联系方式:187-0461-5959
2020年09月06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