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一、采购人名称:
如皋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
移动车载测速系统
三、项目编号:
RGCGJH-2020-06-0267
四、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二章第七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确保本次项目建设效果,竞谈响应人需提供能将移动测速相关数据(布控信息、视频、违法图片、附加信息)接入如皋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实战平台(大华)的承诺函原件。 (2)提供承诺书,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品牌移动测速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采购需求:
需采购移动测速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10套,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附件。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2020 年9月15日9时前,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号如皋市公安局三楼第四会议室。
九、评审时间:
2020-09-15 09:00:00
十、评审地点: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号如皋市公安局三楼第四会议室。
十一、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标法。
十二、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无缴竞谈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开户名:如皋市公安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如皋市海阳南路支行 账号:10705301040000036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叶向荣 0513-8731612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无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十五、其他事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重要)。
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