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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公安局防护防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2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03

  二、项目名称:防护防暴装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蜀之援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17号11栋5楼2号 346,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蜀之援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防护防暴装备 防暴全身盾(1.6米) 恒安 ZDP-1600 10(个) 600.00 6,000.00
1-2 防护防暴装备 防弹衣(轻质) 普凡 FDY3RC6F-PF02型 100(件) 1,580.00 158,000.00
1-3 防护防暴装备 防弹头盔(轻质) 普凡 FDK3F-PF03-L型 100(个) 1,190.00 119,000.00
1-4 防护防暴装备 防弹盾牌 普凡 FDP-6-S-PF01型 30(个) 2,130.00 63,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栾键(采购人代表)、何龙盘、潘强、王奇、代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6,0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2923210200001453[2024]00004。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52,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公安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街道办桃源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28-88291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85988055、028-839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陶女士

  电话:028-85988055、028-8399599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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