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项目概况 警用装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村英头小组83号润杰大厦6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24-202008-00720482-3-0124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预算金额:1,835,281
最高限价(如有):183528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龙门县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设备);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6)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2)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设备);
3)提供公平性竞争承诺书;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村英头小组83号润杰大厦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村英头小组83号润杰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县公安局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迎宾路666号
联系方式:0752-7987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臻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村英头小组83号
联系方式:0752-2266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0752-226647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臻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