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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16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HW207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30667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安凌睿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2号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中心B区第B507号

  中标金额:4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

品牌:美亚柏科

规格型号:FL-2000型取证航母

数量:1套

单价:42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正银、孙广钧、张洁、张晓梅、徐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收费金额:50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

  地址:繁昌区繁阳镇峨溪中路245号

  联系方式:18805537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13605533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话:1360553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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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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