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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二次)

更新时间:2024-08-08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二次).docx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代理机构邮箱:397424564@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03-A04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

  预算金额:1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编号

货物名称和数量

技术

规格

预算总价

备注

1

NMGSLXFZD-2024-0103-A04/1

总队级越野指挥车4辆

详见采购需求

152万元

 

合计

15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不包含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代理机构邮箱:397424564@qq.com

  方式:(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08月08日9:00时至2024年08月14日17:00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代理机构邮箱:397424564@qq.com (二)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若授权代表报名,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二次)

  招 标 公 告

  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对下述货物及伴随服务需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03-A04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二次)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序号

标段编号

货物名称和数量

技术

规格

预算总价

备注

1

NMGSLXFZD-2024-0103-A04/1

总队级越野指挥车4辆

详见采购需求

152万元

 

合计

152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08月08日9:00时至2024年08月14日17:00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代理机构邮箱:397424564@qq.com

  (二)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若授权代表报名,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9  月 04 日 9: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04 日 9:00 (北京时间)。

  七、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

  场地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地服务费,收取办法为:①成交金额大于 500000 元(50 万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成交金额低于 500000 元(50 万元)按 500.00 元收取。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 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场地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

  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后果自负。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17E座14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86178173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韩助理

  联系电话:0471-4162339

  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 08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0471-416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17E座1401

  联系方式:张先生18586178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助理

  电 话:  0471-416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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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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