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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罗店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最终)招标文件-罗店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采购项目.doc

罗店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822930(北京时间) 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D-ZFCG2024007

  项目名称:罗店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罗店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采购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

5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glS7eJdGj7c371iVZKLbsQ==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13905792828 0579-82479020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15857978811 0579-82999581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38946094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13738946094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2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0563

  质疑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05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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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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