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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四川省自贡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照明设备类)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更新时间:2024-07-29点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012024000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照明设备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一、本项目的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注:1、(实质性要求)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带“★"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供有数值的部分即可;2、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3、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是指(两种之一):(1)检测(检验)报告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志;(2)国内其他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技术鉴定书等(出具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来证明检测机构是否有效)”修改为“注:1、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或产品宣传资料等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实质性要求),带“★”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供有数值的部分即可;2、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或产品宣传资料等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二、在原采购文件中取消了关于样品的要求及评审,并将原本的样品的分值加到了技术参数的一般参数中;三、在3.5其他要求中增加了“★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对于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查验真伪,如查实中标人有伪造、变造等虚假行为,采购人按规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追究相关责任。投标人需对本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以上内容详见最新的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30 10:00:00,更正为:2024-08-1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30 10:00:00,更正为:2024-08-14 09:15: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15号

  联系方式:13890070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联系方式:0813-812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话:0813-8126300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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