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0-08-34 |
| 2、采购项目名称:食品药品案件侦查装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5日 |
| 5、评审日期:2020年09月01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孟津政采谈判(2020)0123号 |
主要内容为技术侦查取证设备采购1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
江苏瑞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纺城大道322-509 |
509,998.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 |
/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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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莉香 赵瑞丽 王振华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
| 5,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02日 至 2020年09月03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审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孟津县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评标二室;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孟津县公安局 |
| 地址:孟津县城河图路与永平路交汇处西南侧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08593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纳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栋天汇中心13楼1306室 |
| 联系人:孙先生 贾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1156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贾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115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