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2406049H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韶关市浈江区、南雄市)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30 09:30:00。
更正前:
原采购包1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6 |
报价要求 |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
原采购包2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6 |
报价要求 |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
原采购包1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十一:远程供水管线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2 |
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截图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一十二:后勤保障车辆 (装备运输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2 |
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截图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采购包2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附 一:便携式除颤仪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2 |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更正后:
采购包1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6 |
报价要求 |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0≤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
采购包2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6 |
报价要求 |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0≤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
采购包1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十一:远程供水管线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2 |
投标人拟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一十二:后勤保障车辆 (装备运输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2 |
投标人拟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采购包2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附 一:便携式除颤仪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2 |
1.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情况其中之一: ①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则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则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 注: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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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街道西堤北路29号
联系方式:0751-8726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860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0751-8608990
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9日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韶关市浈江区、南雄市)招标文件(2024070901).zip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